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征集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形象标志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广泛宣传国家及我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更好地践行“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宗旨,打造全省学生资助工作特色,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征集“河南学生资助工作”形象标志。具体事项如下:
一、设计主题
形象标志将作为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市县、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统一标识,设计主题围绕但不拘泥于“河南学生资助工作”。
二、应用范围
标识应用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机构标牌、中文和英文版名片、网站Logo、服饰装备及相关视觉识别系统应用等。
三、征集范围
全省各市县、各学校教育工作者,各类在校学生,社会各界人士。
四、设计要求
1.体现全省学生资助工作特色,紧扣资助工作基本宗旨和工作理念。建议设计者浏览“河南省学生资助网”(www.haedu.net.cn)了解相关学生资助工作内容。
2.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远。
3.庄重大方、构图简洁,风格独特、简约明快,色彩搭配合理、美感突出,视觉感受上有冲击力且格调积极。
4.设计者可投送一至多份作品,设计方案可为一个或一组图案,手绘或电子版均可。形象标志应易于识别、便于拓展设计,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制作、使用和传播,具有时代感,适合长期固定使用。
5.稿件一律使用A4规格设计图,提交电子稿。JPG、PSD、AI或CDR格式均可,300dpi以上。所有稿件应使用标准字、标准色,注明标准比例、字体和尺寸。彩色稿件需提供多种配色方案和CMYK色值。每幅稿件需附不超过300字的文字说明,简要说明设计理念和创意。
6.所投稿件不得对他人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犯。我中心对违反此条规定者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五、评审办法及奖项设置
我中心将由专业人员及中心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符合要求的投稿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河南省学生资助网上公布。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稿件被中心采纳使用;
二等奖2名,奖金2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六、投稿方式及时间
1.投寄地址
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76152470@qq.com。请注明“徽标征集”。
2.投稿时间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稿,截止于2014年4月20日。
七、注意事项
1.所有稿件要求一律使用真实姓名,注明单位、学校、院系、班级以及联系方式,并同时提供工作证或学生证(无工作证、学生证,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所有稿件一经寄出概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3.所有获奖作品版权归我中心所有,不得再投他处或作其他用途。最终采纳作品一经确定,中心即支付奖金,并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可以任何形式对该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设计者不得再向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