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专业岗位、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一)报考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4日9:00—3月16日17:00。考生熟悉了解此公告相关内容后,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报名,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及相关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资格初审:2022年3月14日9:00—3月17日17:00)。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4.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打印凭条,考生可按照凭条上明确的时间和方式打印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仍进行了网上报名或者本人所报岗位和考试专业不相符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参加考试或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以医疗卫生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自带医用工作服,内容为考生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技能。满分为100分。
3.同一岗位考试人数较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考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
4.考试成绩分数线为80分,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具体按照体检环节相关要求执行。
5.所有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6.考生考试成绩在考试工作结束后现场进行公布。
(一)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因考生考试成绩并列导致进入体检人员超过规定比例的,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
(二)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依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方面,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考察期限内,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根据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航空港实验区网站(http://www.zzhkg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分配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参照基层医疗单位人员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一)本次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在航空港实验区网站(http://www.zzhkgq.gov.cn)发布,其它跟本次招聘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告等在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发布。因考生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四)拟聘人员须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自行完善到航空港实验区工作之前的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因不能完善相关手续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航空港实验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告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政策咨询电话:0371- 86198819
纪检监督电话:0371-86198195